矛盾是客观存在的,万物之间都是对立的,世界之大无奇不有。然而,虽然矛盾和对立性都具有现实性,它们居然还有着根本联系——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的互相包容。
人们往往倾向于把矛盾和对立视为两个不同的概念,实则不然。因为矛盾之所以存在,就意味着同一性的存在,否则它们只是完全孤立的存在,互相没有任何关联。反之,对立在实现它们自身的时候,也必然保留着其他物质的因素,有了过渡和继承的向量。正是因为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的互相包容,使得世界的发展和变化才会呈现出极为复杂和多样的形态。
我们常常听到“辩证法”这个词,它实际上就是揭示了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的互相包容法则。辩证法认为,任何一种现象都是由自己对立面的统一、互相渗透和转化所构成的。在这个意义下,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矛盾和对立这两个问题,就无法把握问题背后的真实本质,没有正确的认识,就不能有正确的方法,无论是世界观、认识实践还是解决问题,都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错误的。
不仅如此,认识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的互相包容,对于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是有一定启示意义的。比如,在团队合作中,如果每个人都想把自己的想法和观点都灌输给对方,那么很难达到统一和和谐。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既尊重对方的意见,又尽量做到不损害自己的利益,就容易达到和谐的目标。
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的互相包容是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法则,而理解它们的关系,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进工作都非常重要。只有在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上,我们才能真正学会把握问题的本质,才能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,依然能够坚定骨气,推动事业进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