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楼名妓李师师,古代良家女子之一。据《明史》载,李师师,字月华,大约于明朝万历年间(1573年- 1620年)在世。据记载,李师师原是宁波某豪门之女,明崇祯朝建文年间,父母双亡,李师师因家道中落,只好步入青楼,成为名妓。
在当时,青楼是一个汇集了文人、士子、追求文化美学的人以及男女情侣们的场所。在这里,李师师不仅是一个名妓,还是有文化修养、懂得诗词歌赋的女子,她的才艺和美貌深受青年男女的崇拜。
身处青楼,虽然过得不是幸福快乐的生活,但李师师并不是一个没有尊严的妓女。她时常利用场合向追求他的男子散发“翠叶贤妻,芳心童贞”的名片,表达自己也渴望走出青楼,嫁人生子的期望。不仅如此,李师师还勇敢地拒绝了崇祯帝的“征婚”,表现出了女性独立自主的一面。
李师师在青楼生涯时期,堪称是一个温婉而又不低贱的人,她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感,更显得她的妓女身份是必要而且严格逐渐被社会所接受。但最终她还是嫁给了一个平民百姓,结束了她的青楼生涯,走上正常的人生轨迹。李师师用自己的智慧和行动,改变了妓女形象的固有印象,生动地展示了她在那个纷争的时代中,克服困难和孤独的勇气和意志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