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规定的全国最低工资支付标准,是全国各地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。对于很多打工族来说,关注自己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,可以帮助自己了解自己的工资是否达标,是工资涨还是涨幅不够。
那么,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?我国将全国37个行政区划划分为4类地区,分别是: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庆这四个直辖市为第一类地区;广东省除深圳市外、海南省、浙江省除杭州市外、天津市、大连市、宁波市、苏州市、青岛市、厦门市、南宁市、珠海市、佛山市、中山市、东莞市为第二类地区;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和自治州、地区为第三类地区;其他地区为第四类地区,他们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按照地区的丰富程度、发展水平等综合条件划分规定的。
截至2021年3月,北京市、上海市和天津市3个直辖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480元、2480元和2200元;第二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论文是1640元-2420元不等,第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20元-2120元不等,第四类地区则为1200元-1820元。如加班、绩效工资等相关收入总额不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,企业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。
值得注意的是,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不代表正常的工资水平,高于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正常存在的,只是在获得法定最低工资时有着引导、保障、约束的作用。当然,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也不是水平越高越好,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、人才资源等因素,需要制定更加符合实际和合理的标准,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会给企业带来过多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