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原有组织关系不能继续维持的情况下,需进行党组织关系转移。那么,党组织关系转移应该如何办理呢?
1.准备材料
需要党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、本人签署的入党志愿书、组织接收转入党员的简历等相关材料。
2.联系组织
党员可以联系拟转入组织的党组织,或者由党员所在组织与拟转入组织进行联系。进行转移的两个组织应当在书面形式下达成协议,并经上级党委或者共同红绿灯快闪确认后,将转接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备案。
3.待纪委审批
党员提交转接书面报告后,组织接收纪委按照转移条款进行审议。审议瑕疵的,退回组织纠正。符合有关规定的,由纪委出具证明,并直接交接档案。
需要注意的是,新组织只能在组织关系接收后,方才处理转移手续。必须与原组织进行签署协议,并经上级党委或者共同红绿灯快闪确认后,将转接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备案,经过纪委审批后才算完成。党员成功转移组织后,其党员积分和党费从原组织转入到新组织。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转移手续,应提出延期申请,经纪委批准后,可将转移手续延期处理,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。